户籍状况、家庭收入和家庭财产是认定低保对象的三个基本要件,必须同时具备。
1.持有梧州当地常住户口或居住证;
  2.凡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低保标准(现执行标准:根据(梧政发〔2022〕35号)精神,从2022年11月1日起,我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为每人每月780元,我市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为每人每年6000元);
  3.家庭财产状况符合规定条件(其中人均金融资产超过当地城市年低保标准的3倍,或拥有2套以上(含2套)产权住房,或有经营性、享受型、消费型车辆等除外)。
申请低保应当以家庭为单位,但对于整户不符合低保条件的家庭,以下家庭成员,可以单独提出低保申请:
1.靠父母或者兄弟姐妹供养的成年无业重度残疾人;
  2.靠父母或者兄弟姐妹供养的成年无业三级、四级精神或者智力残疾人;
  3.低收入家庭中依靠子女供养或配偶扶养的成年重度残疾人;
  4.低收入家庭中的未成年重度残疾人;
  5.低收入家庭中的重病患者;
  6.家庭生活确实有困难且卧床不起 1 年以上的成年重病患者;
  7. 脱离家庭、在宗教活动场所居住 1 年以上、生活确有困难的宗教教职人员;
  8. 家庭生活确有困难的社区矫正对象和刑满释放人员;
农村居民:
A档 365元/月/人      B档 240元/月/人     C档 225元/月/人
城市居民:
以现执行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每人每月780元为基础,进行差额发放。
  • 龙圩区低保户发放名单公示(2025年12月)
    12-19
  • 龙圩区低保户发放名单公示(2025年11月)
    11-25
  • 龙圩区低保户发放名单公示(2025年10月)
    10-22
  • 龙圩区低保户发放名单公示(2025年9月)
    09-22
  • 龙圩区低保户发放名单公示(2025年8月)
    08-21
  • 龙圩区低保户发放名单公示(2025年7月)
    07-21
    • 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政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最低生活保障审核认定操作规程》(试行)的通知(桂民规〔2024〕6号)
    • 梧州市民政局等部门关于印发《梧州市关于完善分层分类社会救助体系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 梧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我区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通知(梧政发〔2022〕35号))
    • 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政厅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切实保障好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的通知(桂民发〔2022〕18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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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家庭收入是指哪些?
    • 申请最低生活保障的条件是什么?
    • 最低生活保障是否可保人不保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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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享受低保不是终身哦,如果家庭条件好转并不再符合享受条件,在保对象是要退出低保保障范围的。同时,市、县、镇、村四级,会对享受低保家庭的信息进行长期公示,让广大群众时刻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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