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籍状况、家庭收入和家庭财产是认定低保对象的三个基本要件,必须同时具备。
1.持有梧州当地常住户口或居住证;
2.凡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低保标准(现执行标准:根据(梧政发〔2022〕35号)精神,从2022年11月1日起,我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为每人每月780元,我市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为每人每年6000元);
3.家庭财产状况符合规定条件(其中人均金融资产超过当地城市年低保标准的3倍,或拥有2套以上(含2套)产权住房,或有经营性、享受型、消费型车辆等除外)。
申请低保应当以家庭为单位,但对于整户不符合低保条件的家庭,以下家庭成员,可以单独提出低保申请:
1.靠父母或者兄弟姐妹供养的成年无业重度残疾人;
2.靠父母或者兄弟姐妹供养的成年无业三级、四级精神或者智力残疾人;
3.低收入家庭中依靠子女供养或配偶扶养的成年重度残疾人;
4.低收入家庭中的未成年重度残疾人;
5.低收入家庭中的重病患者;
6.家庭生活确实有困难且卧床不起 1 年以上的成年重病患者;
7. 脱离家庭、在宗教活动场所居住 1 年以上、生活确有困难的宗教教职人员;
8. 家庭生活确有困难的社区矫正对象和刑满释放人员;
农村居民:
A档 365元/月/人 B档 240元/月/人 C档 225元/月/人
城市居民:
以现执行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每人每月780元为基础,进行差额发放。
享受低保不是终身哦,如果家庭条件好转并不再符合享受条件,在保对象是要退出低保保障范围的。同时,市、县、镇、村四级,会对享受低保家庭的信息进行长期公示,让广大群众时刻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