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0日,梧州市龙圩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2025年梧州市龙圩区小学招生工作实施办法》(龙政办发〔2025〕22号,以下简称《实施办法》)。现对实施办法政策解读如下:
一、背景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2025年义务教育阶段新生入学“一件事”改革落地实施工作的通知》(桂教基教〔2025〕5号)和《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2025年义务教育阳光招生工作的通知》(桂教基教〔2025〕9号)等文件精神,为保证符合我区招生对象的适龄儿童享受义务教育的权利,今年我区进一步规范办学行为,严肃招生纪律,促进教育公平,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二、意见采纳
《实施办法》是在龙圩区人民政府组织和领导下,由梧州市龙圩区教育局组织各镇中心校和幼儿园,并联合社区,于3、4月份对居住在我区的各类适龄儿童入学人数进行调查摸底。5月份,教育局根据摸底情况,结合我区的办学资源情况,制订招生计划,草拟实施办法并送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审稿。区人民政府办公室组织成立了招生工作委员会,并组织成员单位召开招生工作研讨会,广泛征求意见。多方采纳可行意见后,6月10日正式印发本实施办法。
三、目标任务
根据义务教育法,坚持免试就近入学,以适龄儿童户口所在地 “划片招生,就近入学,人户一致”和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以流入地为主、公办为主,统筹安排”的原则组织实施今年的小学招生工作。依法保障所有适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四、主要内容
今年我区小学招生政策与去年相比总体保持稳定,根据适龄儿童分布、交通实际情况,确实学校的招生服务范围。主要内容如下:
(一)分配办法
1.严格招生免试就近入学,根据适龄儿童户口所在地 “划片招生,就近入学,人户一致”和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以流入地为主、公办为主,统筹安排”的原则组织实施。本地户籍适龄儿童凭户口簿可到所属服务学校进行学位申请,进城务工人员子女、随迁子女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提供房产证(不动产证)、购房合同或租住合同中的其中一种,在所居住的服务范围学校进行学位申请。各学校招收完属本校招生范围内户籍的适龄儿童,在还有学位的情况下,依次接收房产证类、购房合同类和租住类的适龄儿童。每一类按证件取得时间的先后顺序进行招收并严格控制班额。剩余部分由区招生工作委员会协调统筹安排到邻近有学位的学校就读。
2.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消防救援人员子女、高层次人才子女、急需紧缺人才子女及政策规定的其他各类优抚对象。由家长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根据家长意愿,按相应教育优待政策安排。
3.对学校招生服务范围有调整的路段,适龄儿童如有嫡亲兄弟姐妹在读小学,根据家长意愿,可提出申请同一学校学位。由招生工作委员会视学校学位情况给予照顾安排。
(二)报名办法
为了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让群众少跑腿。在报名前10天,龙圩区教育局出台了招生简章,通过政府网、公众号、微信平台、学校、社区等大力宣传,各学校也出台本校的招生简章,广而告之,让广大群众知晓本区及各校的招生报名办法。根据自治区教育厅部署安排,2025年我区秋季学期新生报名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部分因特殊原因无法线上报名的,可采用线下方式进行。线下报名点设置在各校,按照各类适龄儿童,一个报名点共开出5个报名窗口,具体报名办法如下:
1.户籍类:户口属于本城区相关学校招生范围的适龄儿童,携带户口簿、报名信息表到招生范围对应地段的学校办理报名手续。
2.随迁子女类:直接监护人在招生范围内购置了房屋并取得了房产证(或不动产证)的适龄儿童,携带①报名信息表及户口簿 ②居住证、③住所证明材料:房产证(或不动产证)、购房合同、租住证明任何一种 ④工作证明材料:直接监护人在梧州市主城区工作的证明材料(父或母在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提供工作单位出具的工作证明;若是自营者,可提供营业执照或纳税证明;在企业或私营店工作的,可提供国家规定的劳动合同或工作单位为职工购买的社保等证明。)到招生范围对应地段的学校办理报名手续。
3.教育优待对象类: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消防救援人员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高层次人才子女、急需紧缺人才子女及政策规定的其他各类优抚对象,携带①户口簿、②相关证明材料到现居住地招生范围对应地段的学校办理报名手续或由所在单位统一收集报名材料递交招生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五、文件出台的意义
在区人民政府的正确领导和组织下,龙圩区招生工作委员会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严格按照《实施办法》开展我区小学招生工作,以积极的态度,通力合作,主动负起责任,积极宣传政策,科学分析现状,灵活应对,通过增班扩招、合理分流等办法,确保符合我区招生的适龄儿童平等享受九年义务教育的权利。
解读部门:梧州市龙圩区教育局
解 读 人:董何容
联系电话:2662961
文件下载:
网站地图 地址:广西梧州市龙圩区龙圩镇政贤路18号
主办:梧州市龙圩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电话:0774-2722188
桂公网安备 45040602000012号
桂ICP备15002087号 网站标识码 :4504060001
微信号:梧州龙圩区政府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