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中心校、直管各中小学校、民办学校: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中办发〔2021〕40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义务教育学校作业管理的通知》(教基厅函〔2021〕13号)和梧州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管理..
08.30
2021区农业农村局、区财政局:
你们报来的《关于印发龙圩区2021年稻谷补贴实施方案的请示》(龙农财报〔2021〕9号)收悉,经研究,同意此方案,请你们按照方案要求,做好组织实施。
此复。
2021年7月30日
08.02
2021龙圩区交通运输局:
你局报来的《关于明确小微型客车租赁管理行政主管部门的请示》(龙交〔2021〕12号)收悉。经研究,同意《关于明确小微型客车租赁管理行政主管部门的请示》,请按有关规定程序办理并组织实施。
此复。
2021年7月28日
07.30
2021区农业农村局、区财政局:
你们报来的《关于印发龙圩区2021年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项目实施方案的请示》(龙农财报〔2021〕8号)收悉,经研究,同意此方案,请区农业农村局和区财政局及时按程序做好审核验收及资金的发放工作。
此复。
2021年7月23日
07.26
2021各镇人民政府,区政府各部门,各单位:
鉴于区人民政府领导班子工作变动,经研究,决定对政府领导工作分工进行调整。现将调整情况通知如下:
吴情操同志
领导区人民政府全面工作,负责财政、审计工作。
主管区国防动员委员会、财政局、审计局。
赵云同志
负责区人民政府常务工作,负责征地拆迁、..
07.20
2021龙圩区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
你办报来的《关于审批〈梧州市龙圩区2021年第一批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项目安排计划〉的请示》(龙统领办报〔2021〕3号)收悉。经区政府审定,同意《梧州市龙圩区2021年第一批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项目安排计划》,请按有关要求及时上报备案并组织实施..
07.02
2021区农业农村局、区财政局:
你们报来的《关于审定龙圩区2021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安排方案的请示》(龙农财报〔2021〕6号)收悉,经研究,同意此方案,请你们及时做好资金的发放和查漏补缺工作。
此复。
2021年6月29日
07.01
2021各镇人民政府,区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鉴于工作人员变动,根据工作需要,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区人民政府办公室领导工作分工通知如下:
韦勇同志:
协助区长处理区人民政府日常工作,主持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全面工作。
协调落实区人民政府决定事项和区长交办事项,承办区人民政府领导交办的其他..
05.14
2021各镇人民政府,区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经区政府同意,现将区审计局《2021年1-6月区本级审计项目计划》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2021年4月28日龙圩区审计局2021年1-6月区本级审计..
05.05
2021各镇人民政府,区政府各有关部门:
现将《梧州市龙圩区落实中央第二巡视组巡视广西反馈意见涉及卫健问题整改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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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08
2021各镇人民政府,区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粮食安全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中央、自治区关于保障粮食安全的决策部署,确保完成梧州市人民政府下达我区2021年粮食生产目标任务,保障全区粮食安全,经区政府同意,现就切实抓好全区2021年粮食生产工作通知如下:
一、切实增强粮食安全..
04.02
2021各镇人民政府,区政府各有关部门:
《2021年龙圩区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项目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2021..
03.17
2021各镇人民政府,区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将2021年度全区政务信息工作任务下达给你们,请落实专人认真做好信息上报工作,不折不扣地完成政务信息工作任务。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将于每个季度对各镇、各单位信息上报和采用情况进行通报。
未尽事宜,请联系区政府办公室(联系人:黎晓妮,联系电..
03.17
2021各镇人民政府,区政府各部门,各有关企业事业单位:
《梧州市龙圩区烟花爆竹禁燃禁售工作方案》已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
02.12
2021各镇人民政府,各有关单位:《梧州市龙圩区2021年春运和疫情防控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2021年1月27日 梧州市龙..
02.01
2021区食安委各成员单位:
根据人员变动和工作需要,经区人民政府同意,决定对区食品安全委员会组成人员进行调整,调整后的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主 任:刘建波 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
副主任:蒙伟新 区委常委、副区长
委 员:蒙厚云 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李 高 区..
01.19
2021各镇人民政府,区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鉴于部分成员工作变动,经区人民政府同意,决定对我区森林防灭火指挥部成员进行调整。调整后的指挥部成员名单如下:
指 挥 长:刘建波 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
王庆民 副区长
副指挥长:蒙厚云 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
01.15
2021各镇人民政府,区政府各部门,各有关企事业单位:
为加快推进梧州市固体废物处置中心项目基地建设,确保项目施工顺利推进,经研究,区政府决定成立梧州市固体废物处置中心项目征地拆迁龙圩区指挥部。现将征地拆迁指挥部名单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指 挥 长:廖毅斌 区长
副指挥长:杨 颖 副区..
12.31
2020大坡镇人民政府,各有关单位:
《梧州市龙圩区大坡镇小城镇开发工作方案》已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20年1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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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5
2020各镇人民政府,区政府各部门:《龙圩区2020年农民教育培训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
12.25
2020各镇人民政府,区政府各部门:
2020年,我区各镇、各部门单位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和梧州市关于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加快农业现代化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积极落实《广西现代特色农业示范区建设增点扩面提质升级(2018—2020)三年行动方案》(厅发〔2018〕24号)和《梧州市现代特色农业示..
12.21
2020各镇人民政府,区政府各部门:
2020年,我区各镇、各部门单位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和梧州市关于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农业现代化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积极落实《广西现代特色农业示范区建设增点扩面提质升级(2018—2020)三年行动方案》(厅发〔2018〕24号)和《梧州市现代特色农业示范区建设增点扩面提质升..
12.21
2020龙圩镇人民政府,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我区龙湖优化提质项目工作,经区政府研究决定,成立龙圩区龙湖优化提质项目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于 新 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
副组长:蒙伟新 区委常委、副区长
成 员:陈明伟 区委办公室副主任、信访局局长
..
12.14
2020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各成员单位:
《梧州市龙圩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工作规则》(2020年修订版)已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
11.30
2020各镇人民政府,区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加快推进大型商务汽车销售点的搬迁安置工作,区政府决定成立龙圩区大型商务汽车项目征拆指挥部。具体成员名单如下:
指 挥 长:刘建波 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
副 指 挥 长:喻孔文 龙圩镇镇长
成 员:蒙厚云 区政府办副主任
..
11.30
2020各镇人民政府,各有关单位:
为推动我区抗疫特别国债工作,切实加强对我区抗疫特别国债项目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按时高质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经区政府研究,决定组建龙圩区抗疫特别国债工作专班(以下简称:工作专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专班主要职责
龙圩区抗疫特别国债工作专班负责组织..
10.29
2020各镇人民政府,区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梧州市龙圩区2020年预脱贫户“两不愁三保障”补助经费使用管理办法》已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2020年10月27日
梧州市龙圩区2020年预脱贫户“两不愁三保障”补助经费使用管理办法
第一..
10.28
2020各镇人民政府,各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的通知》(国办发〔2020〕12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我区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的通知》(桂政办发〔2020〕49号)、《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我市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
10.17
2020各镇人民政府,区政府各有关部门:
《梧州市龙圩区“旱改水”耕地提质改造项目后期管护方案》已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20年10月16日
梧州市龙圩区“旱改水”耕地提质改造项目后期管护方案
为规范我区“旱改水”耕地提质改造项目后期管护工作(以下简称“后期管护”),..
10.16
2020各有关单位:2020年10月10日06:45分许,梧州循环经济产业园区(坐落龙圩区)内的梧州市毅马五金制品有限公司在生产过程中发生一起死亡事故,造成一人死亡。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区人民政府同意,决定成立循环园区“10.10”毅马五金制品有限公司死亡事故调查组,负责对事故..
10.12
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