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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梧州市第二轮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信访件(1-1/D2WZ202310100001、17-3/D2WZ202310260003) 验收公示

2025-03-25 11:48     来源:龙圩区新地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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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信访件(D2WZ202310170002)基本情况

1.梧州市龙圩区新地镇尚和村3组,名为鼎邦公司的洗沙破碎场,导致村民二三十亩水田及田中一台拖拉机被淹没,每天晚上7点到凌晨夜间施工的噪声及扬尘影响周边居民,去年至今未一直未得到处理。

2.新地镇鼎邦公司的洗沙场每天灰尘很大,晚上开工时噪音扰民。影响村民们正常休息。

二、牵头单位

龙圩区人民政府

三、整改情况

1.针对农田被淹问题,要求鼎邦公司疏通积水,将田中被淹没的耕田机从田里清理出来;针对噪声及扬尘问题,要求鼎邦公司对破碎车间和输送带进行密闭,场地周边增设雾炮机。

2.要求鼎邦公司对破碎车间和输送带进行密闭,场地周边增设雾炮机

四、验收情况

2024年11月12日上午9:00,新地镇人民政府组织龙圩区自然资源局、龙圩生态环境局工作人员到现场核验,核验内容为:

1.鼎邦公司已按要求疏通积水,耕田机已经从田中清理出来;破碎车间和输送带已进行密闭,场地周边增设了雾炮机。

2.已对破碎车间和输送带进行密闭,场地周边增设了雾炮机。

验收结论为:一致同意通过验收。


公示期7个工作日,监督电话:0774-2900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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