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坡镇广大父老乡亲:
当前正值森林防火紧要期,天干物燥,风力较强,全镇森林火险气象等级持续偏高,防火形势严峻复杂。森林资源是全社会的共同财富,森林防火是每位公民应尽的法律责任和义务。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与森林资源安全,维护生态平衡和社会稳定,现就做好森林防火工作向全镇乡亲发出如下倡议:
一、牢固树立防火意识,严守火源管理规定。我镇森林覆盖率高,林区地形复杂,一旦发生火灾,扑救极为困难,生态损失难以挽回。请大家务必克服麻痹思想,时刻紧绷安全之弦,自觉遵守《森林草原防灭火条例》等法律法规及野外用火管理要求。要切实履行对家庭成员、特别是未成年人及特殊人群的监护责任,加强教育引导,杜绝一切违规野外用火行为。谨记:一颗烟头、一炷香火、一次烧荒,都可能引发森林大火,造成不可挽回的生态灾难与家庭悲剧。
二、迅速报告火情险情,科学有序组织扑救。如发现森林火情或违规用火行为,请立即拨打火警电话119或向镇人民政府、村委报告,确保火情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要听从统一指挥,严禁盲目、自发、无序扑火,坚决防范发生次生安全事故,切实保障扑救人员生命健康。
三、严格执行审批制度,规范特殊用火行为。在森林防火期内,严禁一切未经批准的野外用火。确因农业生产、病虫害防治、造林整地等特殊情况需要野外用火的,必须严格按照程序,提前向镇农业服务中心提交申请,经镇人民政府审核并报龙圩区人民政府批准后,在严格监管和充分准备下方可实施。
森林防火,人人有责。保护森林就是保护我们的绿色家园,就是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的实际行动。让我们携手同心,从自身做起,从细节做起,共同防范森林火灾,筑牢生态安全屏障,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守护大坡镇的绿水青山贡献力量!
梧州市龙圩区大坡镇人民政府
2026年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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